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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运行与管理
 

实验室实行“统一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、全面开放”的运行与管理模式,建立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有效管理机制,以保持和发展实验室的优势和特色。

(1)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。实验室主任由学术委员会推荐,学校任命,并报省教育厅和科技厅备案。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、学科带头人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岁,每届任期为五年。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(一届累计不在岗时间最多为十八个月),特殊情况需报请主管部门批准。

(2) 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。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、任务和研究方向,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、年度工作,审批开放研究课题,同时根据国内外相关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,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实验室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。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,人数不超过十五人。学术委员每届任期五年,年龄不超过七十岁,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。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

(3) 实验室实行灵活的人事聘任制度。实验室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组成,少量固定人员以学科、学术带头人(首席专家)为主,按实验室所设学科严格控制编制, 并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和课题的实际情况进行聘任,受聘人员作为流动编制经实验室主任核准后,其相关费用由课题组负担。

(4) 实验室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氛围。建立人才培养、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的竞争机制,做到人员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,重点扶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优秀人才,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,培养并稳定一支高水平的技术队伍,保持实验室旺盛的活力。

(5) 实验室鼓励合作和交流。实验室面向学校、科研机构和省内外相关学科开放,实行设备、技术和成果共享。特别是与综合大学的相关理工科学科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,共同申报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,为我省的健康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作贡献,为我国培养分子影像研究领域的技术人才。实验室要根据研究方向,结合自身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,设置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,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,加大开放力度,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。鼓励国内外知名学者来实验室作中短期研究。吸收博士毕业生来实验室作博士后研究,促进博士人才快速成长。

(6) 实验室实行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。实验室设开放基金和主任基金,供国内特别是省内科研人员自由申请,学术委员会评议审批立项。实验室主任基金,由实验室主任管理,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、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。

(7) 实验室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。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、论文、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署实验室名称,专利申请、技术成果转让、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
(8) 实验室注重内部管理。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,重视和加强实验室管理。注重仪器设备的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。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的培养,加强数据、资料、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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